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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栏目由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和本报联手推出
为深入推进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加强对公共服务行为的监督,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优质高效的服务,本市从今年开始,在公共企事业单位中推行社会服务公开承诺制度。今日起,本报将独家陆续发布全市涉及11个行业系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社会服务公开承诺,包括服务承诺内容、违诺处理办法及举报投诉方式,接受百姓监督。
今天,首批作出社会公开承诺的部门为(教育、医疗卫生、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物业、口岸交通、社会保障、金融、邮政)。同时,市政务公开办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将对各单位承诺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诺不行、落实不力的单位将被公开曝光。
推行社会服务公开承诺制度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是指为社会、为群众提供直接服务的公用事业单位和服务行业,以及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业,具体包括:医疗卫生、教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物业、口岸交通、社会保障、金融、邮政等行业和单位。
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各单位要统一制作服务承诺书,承诺书主要由3个部分组成:一是服务承诺的总体要求,主要是指制定服务承诺的指导思想、原则、方法、目标、任务等;二是服务承诺的主要内容,要求逐项列出,简明实用;三是服务承诺的监督投诉,主要包括各单位对违反服务承诺的行为和个人如何处理的规定,以及举报投诉的方式和途径。
市政务公开办同时公布监督电话12345,邀请广大市民对公共企事业单位的践诺情况进行监督。(特派记者苏琳)
大连市医疗卫生行业社会服务公开承诺书
◎承诺单位
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
◎承诺内容
1、开药、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拒绝收取开单提成。
2、根据患者病情,规范开药、合理检查。
3、执行医务公开、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执行患者住院“一日清单制”,不分解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4、设立急救“绿色通道”,院内急会诊到位时间≤10分钟,患者在各服务窗口的等候时间≤10分钟,大型设备检查项目出具结果时间≤48小时,检验、心电图、超声、影像等及常规检验检查项目出具检查结果时间≤30分钟。
5、实行院长接待日制度,设立意见箱,成立信访办公室,开通投诉电话:84369830或84305422。
◎监督保障措施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信访办 84369830 总值班84369835、84305422(夜间)
◎承诺单位
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承诺内容
1、设立挂号、交款、办理住院等“一站式”服务大厅,缩短患者等候时间。
2、提供导诊咨询服务,对有就医困难的患者导诊员提供全程服务。
3、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实行辅助检查互认制度。
4、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公开收费标准,做到合理收费。实行住院患者“一日清单”制和出院患者费用审核制。
◎监督保障措施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信访科0411-62893061、纪委0411-62893007
◎承诺单位
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
◎承诺内容
1、执行首诊、首问负责制。优化就诊流程,简化办事手续。
2、努力改善医院硬件条件,为急危重患者开辟“绿色通道”。
3、执行院务公开、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实施医疗收费“阳光工程”。执行患者住院“一日清单制”。做到不分解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监督保障措施
1、当面举报:举报人可以直接到院纪委、行风办举报。
2、电话举报:医院纪委行风办举报电话:83631360-3013
3、信函举报:可邮寄到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纪委,或放入医院行风投诉信箱内。通信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宏济街29号 邮编:116011
4、网络举报:可登录我院网站www.dlsey.cn举报。
◎承诺单位
大连市第六人民医院
◎承诺内容
1、实行24小时开诊,节假日不休息,坚持首接首诊负责制。
2、严格执行物价标准,实行医疗费用公开制度,门诊大厅设有供患者使用的收费查询电脑,病房每天向患者提供医疗费用清单。
3、患者投诉如系一般问题,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如系较复杂的问题,十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在承诺时限处理完毕,将向患者做出解释。
◎监督保障措施
违诺接待部门及联系电话:院办公室:82718511-3015 82714773 纪委:82718511-3014 医务科:82718511-3020 82703188
◎承诺单位
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
◎承诺内容
1、医院无假劣药品,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2、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不推诿、拒诊病人。坚持24小时开诊,节假日不休息。
3、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药品、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并按规定使用中标药品、耗材等。
4、医院提供费用、价格查询服务。住院病人实行费用“每日清单”制度,出院时提供总费用清单。院内公示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价格。
5、开通咨询热线和网上咨询服务。
◎监督保障措施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院办 84671212-231 纪委84671212-233
◎承诺单位
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
◎承诺内容
1、实行首诊负责制,不推诿患者。
2、根据患者病情,因病施治、合理检查、规范开药。
3、执行医药价格、收费公示和医患协议书制度,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4、执行患者住院“一日清单制”,不分解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5、门诊大厅设置导诊台,专人值守提供咨询服务。
监督保障措施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纪委:86526034 信访办:86526069
◎承诺单位
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
◎承诺内容
1、医院急诊开设绿色生命通道、危重病人的抢救实行“三先一后”服务、即先接诊、先抢救、先入院,后办手续。
2、门诊、急诊实行首诊负责制,热情待患,不推诿、敷衍、拒诊患者。
3、医院主动提供导诊咨询服务,在门诊大厅设置触摸屏式查询台,对有就医困难的患者,由导诊员提供全程服务。
4、药品及各种检查、治疗收费价格公开。药师在发药时主动为患者提供用药指导。
5、保证药品质量,无伪劣及过期失效药品。
6、大型设备检查项目出具结果时间不超过48小时。职业病体检岗前报告三天内出具,在岗报告30天内出具。
7、 医师、护士应尊重患者及亲属的知情权、决定权,对患者及亲属提出的有关病情和诊疗的问题有告知义务。
8、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因病施治,实行辅助检查互认制度。
9、实行住院患者“一日清单”制,设立专门物价审核机构,对每名住院患者医疗费用进行审核。
◎监督保障措施
一、监督投诉电话:纪委:39531008 医务科:39531011 医院办公室: 39531007 夜间:39531005
二、设立院长接待日:每周四下午1:00~3:00
◎承诺单位
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
◎承诺内容
1、实行无假日医院,做到24小时为患者服务。坚持首诊负责制。
2、实行院长接待日制度,设立意见箱,开通投诉电话:84211244—3007、3008。
3、认真落实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不乱收费或自立项目。
4、确保患者在院内使用合格药品,无假、劣、过期药品。
◎监督保障措施
一、监督投诉举报方式:1、电话投诉。84211244—3007、3008、3012(院办、党办、医务科);2、信件投诉。门诊大厅和住院部均设立意见箱。
二、投诉处理方式:1.做好记录;2.调查取证;3.专家鉴定;4.形成处理意见;5.向投诉者答复,一般一周内原则上不超过15个工作日;6.视情节向患者道歉、家访,并对违纪违规人员进行经济处罚等。
◎承诺单位
大连市儿童医院
◎承诺内容
1、认真落实首问、首诊负责制。
2、让患者“五知道”,即:知道主管医生的姓名;知道接受诊疗时应遵守的程序和制度;知道医患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知道做特殊检查和治疗前应履行的手续;知道发生医疗纠纷后的处理程序。
3、执行价格、收费公示及住院患者双签字协议书制度,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执行患者住院“一日清单制”,不分解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监督保障措施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83682177(行政事务、管理等) 83770115(医疗) 83770123(医德医风)
◎承诺单位
大连市妇幼保健院
◎承诺内容
1、遵守各项卫生法律法规,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2、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4、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监督保障措施
1、公开收费项目价格,增加收费透明度,设立电子大屏幕和触摸屏方便患者查询,住院患者实行“一日清单”制。
2、公开出诊医师资质信息,门诊患者可自行选择医生就诊。
3、门诊大厅设置专职导诊服务台和方便门诊,为患者提供各种服务信息。
4、医院实行主院门诊无假日和急诊24小时接诊制度,做到不推诿患者。
5、设立专人接待来访,做到随访随接待、有访必答。
服务投诉电话:84552126 医疗质量投诉电话:84552127
◎承诺单位
大连市红十字血液中心
◎承诺内容
1、明示医疗用血收费项目,增强透明度,严禁不合理收费。
2、免费为服务对象提供献血知识手册,增设采血屋,确保所用的采血耗材均为经国家批准的安全有效的一次性用品。
3、合理安排献血计划,及时调整偏型,使库存血液始终保持在合理配置状态,贮血室24小时提供送血服务,保证临床供血需求。
◎监督保障措施
1、建立献血服务投诉程序。
2、中心主管主任负责献血服务投诉调查处理结果的审批。
3、业务科负责服务投诉的受理和督办查办。
4、质控科负责血液质量投诉处理。
5、责任科室负责投诉问题的调查处理,报送处理结果。
6、实行服务投诉首问负责制,填写《献血服务投诉记录表》报业务科。
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业务科 0411-82653479
◎承诺单位
大连市急救中心
◎承诺内容
1、对伤、病患者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处置,根据情况积极进行现场急救。按急救转运原则转送患者。
2、合理收取费用。在急救车上公示急救医疗服务的项目、药品及卫生材料的收费价格,增加收费透明度,防止不合理收费。
3、加强医患沟通,在不影响现场急救的情况下,履行好告知义务。
4、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同意权、选择权。
◎监督保障措施
1、电话投诉:与急救医疗业务有关事项:84311921转8202 医训科 联系人:尹文华
与职业道德、行风纪律有关事项:84311921转121 纪委 联系人:郝佳梅
与收费价格有关事项:84311921转8301财务科 联系人:刘玉平
2、信函投诉:大连市急救中心办公室(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莲花山路66号 邮编:116021)
◎承诺单位
大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承诺内容
1、在门诊大厅设置体检流程图,体检项目及收费公示,并设导诊员。
2、从业人员的预防性健康体检在体检日后的3个工作日出具健康证。
3、为犬咬伤患者提供24小时疫苗接种服务(其中夜诊、午间开诊为急诊)。
4、其他疫苗接种为无假日门诊。
◎监督保障措施
接待社会投诉举报部门:纪委、主任办公室
举报投诉电话:84335920。
◎承诺单位
大连市结核病医院
◎承诺内容
1、各种检查、检验项目及时、准确。大型设备检查项目出具结果时间小于等于48小时。检验、心电图、超声、影像等常规检查项目出具检查结果时间小于等于30分钟。
2、保证无假劣药品,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
3、执行医务公开、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执行患者住院“一日清单制”,不分解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监督保障措施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南部办公室0411-86420263
北部办公室0411-83112332
◎承诺单位
大连市口腔医院
◎承诺内容
1、患者在我院可以根据不同口腔专业自由选择医生就诊。
2、保证无假劣药品,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
3、医生根据患者病情规范开药,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
4、执行患者住院“一日清单制度”,不分解收费,不超标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5、保证服务项目和服务价格、药品价格的公开透明,尊重患者选择权、知情权、监督权,并接受社会监督。
6、机关后勤人员实行首问负责制,诊室实行首诊负责制。实行治牙、复杂拔牙电话回访制。设立大厅咨询和院长接待日制度。
监督保障措施
对患者投诉医院要求职能科室一站解决问题,对当日不能做出答复的,必须在医院规定的时限内做出答复。
举报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医疗质量方面的投诉(医务科412室)84651372、84651374;服务态度方面的投诉(党办635室)84651443;物价方面的投诉(财务科624室)84651433;院长办公631室84634970。
◎承诺单位
大连市老年病医院
◎承诺内容
1、严格执行医保政策,不诱导和强迫患者接受不合理检查和治疗。
2、对市内四区行动不便的住院病人,实行免费救护车接送。
3、60岁以上病人免收挂号费。
4、设导诊员,为病人义务提供导诊服务。
5、门诊大厅提供轮椅、平车,对行动不便及危重病人专人陪送就诊、检查和治疗,如需住院由专人护送到病房。
6、建立出院病人随访制度,经治医生定期电话或登门服务。
◎监督保障措施
设立触摸屏、电子大屏幕等物价查询设施。
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办公室86799401 医务科62632384 财务科62632354
◎承诺单位
大连市皮肤病医院
◎承诺内容
1、严格执行《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医院无假劣药品,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
2、根据患者病情规范开药,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检查,不小病大治。
3、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公开收费标准,执行住院患者“一日清单制”,不分解收费、不超标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4、执行首诊、首问负责制。
◎监督保障措施
社会监督举报投诉办法:1、投诉电话:88808702
2、接待部门:党办、院办、医教部 3、患者意见箱(簿):大厅内放置 4、院长接待日:每周二下午1:30—3:00
◎承诺单位
大连市体检中心
◎承诺内容
1、在工作日内,入职和办证体检,30小时内出具体检结果。
2、各项收费,严格执行辽宁省物价标准,不分解及变相收费。
3、对于因残疾而完全丧失肢体功能者,实行上门做残疾鉴定。
◎监督保障措施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411-66663907
◎承诺单位
大连市卫生监督所
◎承诺内容
1、落实执法行风规范,落实执法形象规范,落实服务语言规范,落实现场执法行为规范,落实行政处罚程序规范。
2、实行首问负责制,完善政务公开制,实行责任追究制,设置行风意见箱、规范化服务评价台,健全监督举报机制。
◎监督保障措施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党办83672520—6780
◎承诺单位
大连市友谊医院
◎承诺内容
1、严格执行物价规定,院内设有电子查询机公开收费标准;实行患者住院“一日清单制”。患者对收费提出异议时,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妥善答复处理。
2、医院为急诊危重患者提供救护车院内24小时免费转运服务。
3、按国家规定购进、使用药品及医用耗材等,保障患者安全。
4、按照要求向患者、社会公开医院相关信息。
◎监督保障措施
监督举报电话:工作日8:00-16:50:82716444(纪委) 82718822转6206(医教科) 82718822转6308(护理部) 82718822转2311(门诊部)
夜间及节假日:82714346;82718822-2312(总值班)
◎承诺单位
大连市中心医院
◎承诺内容
1、加强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患者满意率≥93%。
2、执行院务公开,按照要求,向患者、社会公开医院相关信息。
3、大型设备(MRI、CT)检查阳性率≥70%,药品比例≤45%,实行三甲医院辅助检查互认制度。
4、常规检查项目如:检验、心电图、超声出具检查结果时间≤30分钟。
5、畅通急救绿色通道:急性心梗病人从进急诊室到血管开通时间不超过90分钟。
6、严格物价管理,合理收费,执行价格、收费公示制度,坚持病房“一日清单制”及患者出院前收费审核制。
◎监督保障措施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
84412001转562(医患沟通办)、310(医务部)、338(纪委)。
◎承诺单位
大连市中医医院
◎承诺内容
1、实行一日清单。公开服务项目、医疗技术和药品、检查等收费价格。
2、实行一站式服务,简化医疗手续,缩短就医时间。
3、门诊、急诊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推诿或拒收病人。
◎监督保障措施
1、电话投诉:82681738-2033
2、信件投诉:
(1)门诊大厅和住院病房分别设有意见箱和意见簿。
(2)院纪委设有专人负责信件处理。
有关教育等行业的服务承诺,请关注本报明日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