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瓦工在进行装修时,意外摔死,房主赔偿死者家属3.5万元。其后死者家属又将一起揽活的木工起诉到法院。针对此案,律师提醒,市民装修时,一定要找有资质的装修公司。
起诉房主 调解获赔3.5万
瓦工戴某和木工钱某都是湖北来连务工人员,二人经常在劳务市场一起揽活儿。去年9月份,他俩在山东路找到一个装修的活儿。9月29日下午3点左右,瓦工戴某在贴瓷砖时,从楼上摔了下来,抢救无效死亡。
去年年底,瓦工戴某的家属将房主起诉到甘井子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丧葬费等损失336754元。法院审理后认为,戴某跟房主不存在雇员与雇主关系,而是定做人与承揽人之间的定人承揽关系,死者戴某的亲属没有证据证明房主在定做和指示方面存在过失,故死者戴某的亲属向房主索赔没有法律依据。今年4月21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戴某亲属的诉讼请求。
判决下达后,戴某家属不服,上诉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年7月15日,在市中院主审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房主一次性赔偿戴某家属3.5万元。
再诉木工 欲凭录音索赔偿
本以为事情已经了结,可今年7月18日,死者戴某的亲属又将木工钱某起诉到中山区人民法院,他们以木工钱某雇用瓦工戴某为由,要求钱某赔偿各种损失328754元。
8月29日上午,中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离奇的连环诉讼。死者戴某亲属的代理人向法庭出具了一份录音,欲证明瓦工戴某受雇于木工钱某的事实,该录音是死者戴某的妻子事发后跟木工钱某的对话,但录音中对话的双方均未出庭质证。木工的律师认为,从提交的书面录音内容上看,得不出瓦工戴某受雇于钱某的内容。经过激烈的辩论后,法庭决定择日判决。
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金海提醒市民在进行装修时,一定要找有资质的装修公司,签订正规的《装修承揽合同》,一旦有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人身损害的情况,由装修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像本案的情况,房主雇用了“马路装修队”,由于俩人均是自然人,没有装修资质,一旦发生意外,房主经常会因选人、指示方面的过失而要承担相应责任的。(首席记者纪永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