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市正制定政策,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2008年的两会上,政协委员张东红在一份《关于比照公务员工资标准提高教师津贴的提案》中写道,目前大连广大中小学教师的工资总额情况不容乐观,亟需得到全社会的关注。日前,大连人事局表示,正在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组织有关部门落实。
委员提案:
在大连工作12年的小学高级教师月实领工资1200元;工作20年的中学高级教师实领工资1500元。教师工资总额仅相当于同级别公务员工资的50%左右。一些有才华的老师流入外省市。
为此建议:在国家事业编制人员工资未作调整之前,大幅度提高大连市中小学教师的津贴,使教师实领工资总额接近和达到公务员工资的总体水平。
大连市人事局答复:
2007年1月本市机关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实施后,由于国家关于事业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管理办法一直未能出台,造成中小学教师与机关公务员收入差距加大。为缩小中小学教师与机关公务员收入差距,市政府经研究决定,在国家政策出台前,采取提高年终一次性目标考核奖标准的办法,适当提高中小学教师收入水平(2007年市内四区发放奖金年人均7200元,金州7000元,旅顺6000元,长海县3500元,北三市2000元)。目标奖金标准提高后,一定程度的缩小了中小学教师与机关公务员的收入差距。
2008年3月,国家人事部、财政部、教育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前,各地区在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时,统筹考虑解决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问题,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有关政策,尽快组织实施。(首席记者王继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