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连市2008年小学、初中学生自7月24日开始放暑假。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防火、防盗、防溺水、防中毒、防暴力教育和预防雷电、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安全常识教育成今年暑期的重头戏。
假期安排:小学、初中学生自7月24日始至8月31日止,9月1日开学,高中学生自7月26日始至8月31日止,9月1日开学,暑假期间,中小学召集日全市统一规定为8月1日、8月15日、8月29日。
教育局要求,要组织学生观看《2008暑期中小学安全教育专题片》、《应对地震灾害——公众自救互救常识》等影像资料和电子图书资料《地震来了怎么办》、《地震知识100问》、《北京奥运会、残奥会观赛指南及安全须知》,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防火、防盗、防溺水、防中毒、防暴力教育和预防雷电、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安全常识教育,并结合实际组织师生开展一次针对地震或洪涝灾害的紧急疏散演练活动。
暑假期间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要事先进行精心设计,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任何情况下不得组织学生前往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不得在电网、高压线等危险区域活动。不得在水库、大江大河、水草繁杂、有钉螺分布等危险水域戏水、游泳,杜绝各级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暑假期间要严格执行学生非正常伤亡报告制度。
有条件的学校,还被要求要向学生开放学校的计算机网络设施,指派教师指导学生登录网站正确使用网络资源。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有关法规,严于自律,远离网吧;在家庭和学校上网学习、娱乐时,不登录浏览未成年人不宜浏览的网站,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危害。
暑假期间,各区的科技活动中心、劳技中心以及其他的社会实践基地要向中小学生开放;各学校的操场以及阅览室、体育馆等学生活动场地、设施要向本校学生开放。
另外教育局还要求,学校不得推迟学生放假日期或提前开学。要严格控制学生的书写作业量,教师不得规定学生必须提前学会新学期的学习内容。严禁学校、在职教师以及非教育机构占用学生休息时间有偿补课和上新课。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查处假期乱补课、乱收费等违纪行为,对违反规定者要给予惩处。(首席记者辛敏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