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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中途反悔 嫖客想“强睡”被判强奸罪
海力网  来源: 半岛晨报  2008-07-04 09:21:36

“救命啊……”两名巡警执勤中听到女子呼救,赶到现场后发现一名酒气熏天的男子将一女孩强行按倒在地,正在撕扯对方衣服。民警赶紧上前将男子控制住,但该男子却嚷着让女孩“退钱”。原来两人事先约好进行“特殊交易”,女子中途反悔引得男子不满进而决定“用强”。近日,法院以强奸罪将其判刑。

2007年4月9日11时许,外地来连的张某到甘井子区一家美容美发店进行足疗,其间张某看中了店内的服务员小丽(化名),并以200元包夜的价格将小丽带走。二人随即乘出租车来到市内某大酒店楼下的KTV广场唱歌,张某还打电话叫来了三四个朋友一起玩。唱了一个多小时后,张某的朋友们先后离开,张某便在KTV包间内与小丽发生了性关系。

事毕二人从KTV里出来,小丽提出要回家。张某火气上涌,认为自己掏的是“包夜”的钱,所以执意不让小丽走,两人随即发生争执。当两人拉拉扯扯走到该大酒店北侧的一处停车场附近时,张某将小丽拉到偏僻处欲强行与之发生关系。小丽执意不从,引来张某的一顿拳脚,小丽惊慌失措地高呼“救命”。碰巧巡逻民警巡逻至此,及时赶到解救了小丽。

甘井子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而作案过程中张某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故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近日,法院一审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记者赵雪伊)

[编辑: 张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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