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购买防晒护乳液使用后,引起过敏,“脸像个馒头”,五官也挪了位。近日,记者了解到,该女士已经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讨个说法。
2008年6月14日,王女士在大连一家商场买了瓶某品牌的防晒护乳液。使用后,感觉脸部红肿、疼痒,肿胀得越来越大,眼睛已无法睁开。医生诊断结果为过敏性皮炎。
商场一名负责人支付了王女士355元的医药费,但王女士要求给予一定的误工、身体伤害等方面补偿时,被商场负责人拒绝。(乔松 首席记者王继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