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毕业生报到需要携带《毕业证》、《报到证》、《户口簿》(本市户口)或《户口迁移证》或《大中专毕业学生户籍证明》。
2008年高校毕业生报到落户工作已全面展开,目前,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进入高峰期。今年的政策及程序如何变化?办理手续时应注意哪些事项?昨天,市人事部门相关负责人详细解读了毕业生就业报到的政策及程序,掌握这些政策,毕业生办理报到落户手续可少走弯路。
1 在大连落户学历有要求
A.应届全日制本科生
市人事局介绍,应届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可落户大连主城区。如在择业期内,外地生源暂未找到工作单位,可先办理落户后办理就业手续。
B.124个专业专科生
外地生源的专科毕业生,专业符合大连市当年公布的《非大连籍生源专科毕业生引进专业目录》,并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园区(市内部分)找到专业对口接收单位,也可落户大连。
今年,本市对包括制造、电子信息等六大类124个专业细目(日语计算机方向)外地生源专科紧缺专业毕业生实行敞开引进政策。具体情况可登录大连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C.大连籍非市内四区生源
大连籍非市内四区生源普通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择业期内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园区(市内部分)找到接收单位也可在大连落户。
此外,开发区、保税区、高新园区(双D港部分)、金州区和旅顺口区可接收外地生源专科以上学历和急需专业的中专学历毕业生;而“北三市”及长海县接收的外地生源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可落户市内四区。
2 各种情况如何落户
A.省内生源毕业生
辽宁省内生源毕业生户口在原籍,要按照辽公治户[2004]54号文件的要求,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簿》到家庭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再持相应证件按报到落户程序到就业所在地办理。
B省外生源毕业生
省外生源毕业生持报到落户证件及原籍《户口簿》到就业地的区(市)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再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换取《准予迁入、出证明》后,回原籍办理《户口迁移证》,凭《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出证明》、《毕业证》到所要落户的派出所办理落户。
C.《报到证》派往外地的
《报到证》是派往外地的,现在大连落实了用人单位,该如何办理手续?在择业期内符合进连条件想改派到大连的毕业生经原单位同意改派后,持原《报到证》、《毕业证》及与大连接收单位网上签订就业协议,到相应就业地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审核接收手续,再到原派遣部门办理改派手续后(原派遣部门是指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部门),即可在大连办理报到落户。
D.在连签订协议想改派外地
已派到大连但还未办理报到落户手续的择业期内想改派到外地的毕业生,需网上同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并打印《解约函》到相应就业地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加盖公章后,持《报到证》、《毕业证》、《解约函》到原派遣部门办理改派手续(原派遣部门是指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部门)。
E.已在连办落户想改派外地
已在大连报到落户的择业期内毕业生,需网上同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并打印《解约函》到相应就业地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加盖公章,持《大中专毕业生工作介绍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到相应就业地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开具《毕业生改派户口迁移介绍信》,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再持以上手续到原派遣部门办理改派手续(原派遣部门是指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部门)。
F.国家非统招毕业生
“五大”毕业生是指:成人教育(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广播电视大学)、成人教育(函授)、成人教育(脱产或业余)等非统招培养方式的毕业生。
大连市内四区生源的国家非统招的“五大”毕业生可直接到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手续。其他外地生源国家非统招的“五大”毕业生先到南石道街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人事调转窗口办理审核(电话:82185725),经审核同意后,再到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继续办理。
G.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凡进入本市教育系统就业的师范类或非师范类毕业生,直接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审核及报到手续;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到教育系统以外单位就业,到就业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审核及报到手续。
3 上网进行实名登记
市人事局表示,自2008届毕业生起,凡办理来连报到落户和办理毕业生就业相关服务业务的毕业生,均需在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网站(www.dlgxbys.com)进行实名登记注册,这是今年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的新要求。而用人单位自今年7月1日起接收应届毕业生,也需进行网上实名登记注册。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可通过网络随时进行网上对接、网上洽谈、网上协议签订审核。
市人事局提醒,辽宁省外院校毕业生网上协议审核完成后,还需网上打印《接收函》,并到相应就业地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加盖公章,交由毕业院校办理派遣手续。
[相关解释]
什么是择业期限?
按目前国家规定,毕业生择业期为两年,即报到期限为两年(外地大专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报到期限为一年)。择业期是指毕业生自毕业当年的7月初至第三年的6月底。如:2008年毕业生的择业期到2010年6月30日。
市人事局提醒,在此期间内毕业生原籍所在地人事部门免费为毕业生保管档案,待毕业生找到工作办理报到落户手续后提走。如两年仍未办理提档,档案自动转到生源地人才中心。(记者齐芳芳) |